根据学校《山西师范大学教室借用管理规定( 试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具体管理办法。
一、借用范围
1.借用范围
①教学活动:补课、辅导课、学术讲座、考试、阅卷等教学活动。
②学生活动:主题班会、新老生交流会、年级大会等由学院组织的活动。
③社团活动:入团教育、联谊、比赛等由团委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旨在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的非纯娱乐性、非商业性的活动。
2.禁止借用范围
①纯娱乐性活动:包括放映各种纯娱乐性视频、棋牌类活动等;
②对正常教学有影响的排练、比赛等活动;
③由校外单位、团体或个人赞助或举办的商业性活动;
④类似于“开会”、“讲座”等标注不清楚、不具体的、无实际意义的班会、社团活动等;
⑤其他非法活动等。
3. 不得将教室留作固定自习教室。
固定自习教室。
二、借用流程
1.填写《山西师范大学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物信学院)》(以下简称《申请表》),超过 300 人或占用 3 间教室以上的大型活动需另附活动策划书并学院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2.学院网上下载《山西师范大学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物信学院)》,前往学院综合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3.前往多媒体管理室(12202 室)办理多媒体使用手续并将《申请表》“多媒体管理室留存”联留存。教学活动可借用多媒体,其它活动需到校团委借用移动式多媒体设备。
4.前往所借教室教学楼管理室办理教室使用手续并将《申请表》“教学楼管理室留存”联留存。
三、借用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教学活动需要借用教室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2.考试周或学校有其他重要安排时教室停止借用,已借出的教室须服从调整安排。
3.使用完教室后,应及时恢复教室原貌。
4.教室申请采用“申请人、审批人责任制”,由学院审批人监控教室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教室的审批人,追究申请人、审批人责任。违规行为包括:
①在教室内举办学校禁止的活动;
②不履行教室借用手续、私自占用教室、不服从协调等;
③借用教室后将教室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④实际使用用途与申请事由不一致的;
⑤使用完后,没有恢复教室原貌的;
⑥其他影响教室正常使用的行为。
5.每周周一、周三、周五上午办理教室借用手续。
6. 每周日暂停多媒体设备借用,进行设备例行检修。
四、物信学院分配可借用教室:01316、01318、04212、07219、07307、07308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起由物信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