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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 专业调整工作实施细则

2024-02-25 09:59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晋师校字〔2017〕29号)、《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调整规定》(晋师教字〔2015〕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23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部〔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透明操作。

2.成立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保证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组织结构

(一)物信学院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小组

组长:张东海

副组长:李俊生韩建宁颜志刚

成员:刘亮亮王大为卫永霞

(二)物信学院本科生专业调整专家小组

组长:张东海

副组长:李俊生颜志刚

成员:刘亮亮刘永恺王大为李竹

三、转出、转入计划

本年度转出和转入专业调整的学生人数均不超过38人,其中物理学专业(师范类)24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非师范类)5人,人工智能专业(非师范类)9人。

四、转出和转入工作机制

(一)转出机制

1.申请资格

符合《关于2023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部〔2024〕3号)文件规定的学生均可报名。

2.学科专长类

在满足申请资格基本条件之“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的基础上,还须同时满足“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过论文、有授权专利,在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转到相应专业更有利于激发其兴趣,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等其它要求。

3.学业困难类

须经本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二)转入机制

1.申请资格:

符合《关于2023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部〔2024〕3号)文件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类相关专业的学生转入。若非理工类相关专业学生,但在物理或电子相关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

(2)申请学生因公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由本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核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某专业学习者。

(3)智育成绩要求:

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所有公共必修课全部合格;

高等数学和外语基础扎实。

2.考核办法

(1)学生转入综合成绩由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及专家组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2)学业成绩占40%,专家面试成绩占60%。

3.录取办法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未达到满分成绩的60%学院不予接收。

五、工作程序

1.学院审核

拟申请专业调整的学生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并提供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2月26日前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方案签署意见。

2月27日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2月28日-2月29日,学院对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专业学生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3月1日-3月6日,学院对转入学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考核成绩和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2.教务部审核

3月8日前教务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说明

1.转入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并严格执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如果因转专业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转入学生按转入专业同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师范专业学生转入非师范专业后,从转入的下一学期起,不再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待遇;非师范生转入师范专业后,从转入的下一学期起,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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